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中药材算不算中药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中药材算不算中药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中药的概念是什么?
  2. 中药材是农产品吗?

中药的概念是什么

说起中药的概念,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下它的定义。

广义上中药是指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有着独特的理论体系和应用形式,用于预防和治疗疾病,并具有康复与保健作用的天然药物及其加工代用品,主要包括植物药、动物药、矿物药。天然的药物生用或经加工炮制后即为中药,成分复杂,无法明确为哪一种成分起作用,也无法人工合成。

中药材算不算中药,中药材算不算中药材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另外呢,其实我们古代的厨房就是一个小药房。受了风寒感冒,抓起葱姜就可以熬一碗辛温发散的药汤。寒邪犯胃腹痛了,弄点花椒茴香热敷肚脐上即可温胃建中。古人做饭呀,那是很养生的,厨房的调料那可都是最天然的辛香料,比如用大茴香肉桂等纯中药炖的肉香而不腻,为什么?这些辛香料都有醒脾胃、建中焦阳气的作用。阳气实则脾胃运。

那么为什么现代社会出现那么多的脂肪肝、“三高”病人?更尴尬的是即使是已经做到了清淡饮食却还依旧摘不掉“三高”的帽子呢?

除了他们年轻时不注意饮食欠下的健康债外,我们知道,这些人脾阳一定不够通达。现代的厨房都是什么调料啊?酱油?味精?鸡精?火锅料?等等。这些多半由化学添加剂合成,这可是建不了脾胃了哟!所以说啊,现在的人不在于你吃了什么,而在于你的脾胃能不能运化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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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到中药,我们前面说了,中药化学成分非常复杂,不集中。那么从中药中提取出来的某种化学成分比如青蒿素,以及药房的黄连素等算不算中药呢?我在这里只能说青蒿,黄连都是中药。中药在不同的组方中起着不同的作用,这也正是因为每种药中成千上万种不同的成分共同互相作用的结果。这种成分的不集中也大大降低了它的副作用如果非要去研究到底是那种成分的反应起了作用然后去提取,我觉得这已经失去了中药的性质。


说起中药的起源历史悠久,我国古代许多典籍中都有“神农尝百草”的传说,“神农尝百草之滋味,水泉之甘苦,令民知所避就,一日而遇七十毒”,说明中药是在祖先的生活生产实践中产生出来的。经过无数次的反复实践先形成对某些动、植物可食,某些不能食的认识。接着慢慢地发现如果有了某种病痛,吃一些原属不能食的有害动、植物后,反而可以解除疾苦。于是便获得第二个认识,即它们可以用来治病,这便是药物了。因此在我国古代就有“药食同源”之说。古代医学家将中药的“寒热温凉四性”、“酸苦甘辛咸五味”理论运用到食物之中,认为每种食物也具有“四性”、“五味”。平时大家吃东西的时候可以感觉到柠檬是酸的,苹果是甜的,苦瓜是苦的等等就是所说的五味。像辣椒,姜,胡椒,牛羊肉等吃了能让人发热的东西就属于温热的东西,凉性食物如芹菜萝卜,苦瓜,黄瓜,海带,西瓜等等,药膳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它是中国传统医学知识与烹调经验相结合的产物,即 “寓医于食”。

中药是一个非常大的药物概念。凡是中药,都可以食用,只不过是用量上的差异而已。也就是说毒性作用大的食用量小,而毒性作用小的食用量大。在大家常见的可以入口的东西中,有些东西,只能用来治病,称为药物;有些东西只能作饮食之用,称为食物。但大部分东西,都既有治病的作用,同样也能当作饮食,叫做药食两用。中药与食物的共同点是都可以用来防治疾病。中药的治疗药效强,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药劲大”,用药正确时效果突出,而用药不当时,容易出现较明显的副作用;而食物的治疗效果不及中药那样突出和迅速,配食不当,也不至于立刻产生不良的结果。但不可忽视的是食物虽然作用弱但天天都离不了,日积月累,从量变到质变,这种影响作用就变得非常明显。由此可见药食同源体现的是中医的辨证论治的治疗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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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个人理解,中药的概念分广义的和狭义的。

狭义的概念是指传统中医药"定义的,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用于预防和治疗疾病并具有康复与保健作用的天然药物及其加工代用品,主要包括植物药、动物药、矿物药。比如医院使用中药饮片

广义的概念,可以指身边的一切东西,我们吃的,路边长得,凡是对人体的健康有预防、治疗、保健、养生作用的所有动植物、矿物,都算中药。比如我们吃的大米、薏米、萝卜、车前草枸杞滑石粉等等都可以算作中药。

中药材是农产品吗?

中草药材: 包括田地间长的、地上爬的动物、水里游的、天上飞的,没有炮制过或深加工,及配成方剂治病(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条例)都是农产品。中国的中草药材意义远大于我们所谓"农产品"定义!

这个问题问的很有水准,中药材到底是药品还是农产品,大多数人可能都整不明白包括我,最近有幸得专家指点迷津才整明白了点,这里我给大家分享一下:

一、中药材不一定是药品

1.《药品管理法2015版》生产新药品或者已有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的,须经***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准,并发给药品批准文号,但是,生产没有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除外。实施批准文号的中药材、中药饮片品种目录由***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院中医药管理部门制定。目前没有具体目录,就没有依据说明哪些是药品,哪些不是。

2.《药品管理法2015版》中,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证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 。 可是***院法制办《对北京市人民***法制办公室<关于在非药品柜台销售滋 补保健类中药材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请示>的答复》(国法函(2005)59号)中说明,“基于人参鹿茸等中药材具有医疗、保健双重性能。有些品种虽未列入”药食同源 “的名单,但均作为滋补保健品销售使用。产品及不标示功能主治,也不以预防、治疗、诊断为目的。这样以来既不标示功能主治,也不以预防、治疗、诊断为目的地中药材就不能称为药品。

3、《药品管理法2019版》从事药品生产活动,应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无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生产药品。可是《关于城乡集市贸易市场经营中药材有关问题的批复》和《关于中药材收购销售有关问题的批复》:挑拣、清洗、切制或修整等适宜的中药材加工,使药材不受污染,有效成份不被破坏的,无需办理《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这样的话中药材也不能称为药品。

4、《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非药品经营单位销售中药材有关问题 的复函》:中药材有药用、食用、兽用等多种用途,判断中药材是否属于药品管理,关键在于界定其用途;作为药品管理的中药材,生 产经营渠道须严格管理,相对区分隔离。中药材作为中药生产的原料 进入药用渠道,须纳入药品管理,依法加工炮制使用。

二、中药材为什么是农产品

1、《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农产品概念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既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 中药材除了极少部分建立了GAP规范的种植,大部分都是农民或个体户按照种庄稼的模式种出来的。它和***、玉米一样,具备了农副产品的性质。

2、《药品管理法2015版》规定城乡集市贸易市场可以出售中药材,***院另有规定的除外。中药材可以和普通农产品一样,在农贸市场销售。

3、《药品管理法2015版》中规定,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予以取缔。可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明确在商场、超市等非药品经营单位销售尚未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人参、鹿茸滋补保健类中药材,不需领取《药品经营许可证》,中药材在进入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前具有农副产品特性。


这样就基本清楚了,未规定性味归经、功能主治、用法用量;不以预防、治疗、诊断为目的;不作为中药材原料进入药用渠道的中药材,不能界定为药品,应该归到农副产品。

浅见寡识,希望有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中药材算不算中药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中药材算不算中药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